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安全启航 国旗下成长
为进一步让孩子们明确和深化“国家安全”的教育意义,我园组织全体师幼进行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升旗仪式。师幼积极有效互动,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让幼儿感知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打造平安幼儿园。
维护国家安全
安全教育 增强意识
·维护国家安全·
·保守国家秘密·
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
各班教师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通过通俗易懂的故事、儿歌和视频等,把抽象的国家安全知识转化为适宜幼儿理解的内容和形式,让国家安全意识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中萌芽。
我园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学习。老师们集中观看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增强了我园教师守法用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法治意识。
演练日常 安全同行
以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完善我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4月15日当天,我园进行以消防为主题的“双盲”应急演练活动。
叶丹青副园长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向孩子们科普了消防相关的小知识,与孩子们进行了互动问答。
国家安全小课堂
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我国国家安全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守护国家安全做到“八个不”?
1.照片不任意拍。不能在军事基地、军事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照,更不要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2.车队不随意插。驾车外出时遇到军车车队时,不要穿插车队,更不能跟踪拍摄。
3.工作不盲目干。工作中不要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比如,提供涉密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或者利用工作之便拍摄的涉军照片牟利等。
4.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要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还要记得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5.行李箱不要胡乱装。行李箱中不要装有国外的水果蔬菜,不要带回异国他乡的土壤,也不要带回动物标本,因为这些都可能会对我国的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6.东西不随便买卖。不能非法购买或者出售卫星数据的接收卡、无线摄像笔、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仪等专用间谍器材。
7.信息不非法传。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
8.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都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